本网讯(人事处 覃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文件精神,充分领会《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2020年11月20日上午9:00,人事处/采购中心工会小组在行政楼B层多功能培训室举行了《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专题学习会,人事处/采购中心全体工会会员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人事采购工会小组长郑飞列主持。

会上,郑飞列组长指出,《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是广东省制定的第一部关于学校安全的地方性法规,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对学生安全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条例》的出台,对于推进广东省学校安全工作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我校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学校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工作指引。
郑组长还结合条例的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分享了个人的看法,他认为我们应以此次条例的出台为契机,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在交流分享环节,与会人员踊跃发言,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心得。人事处刘春其处长认为,《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出台及时,对解决我们之前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矛盾问题提供了很大的参考价值;采购中心朱艺能主任也认为,《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提高了学校对校园安全工作的认识,他指出,行政人员虽然不是教师,但也是老师身份,也应该掌握一定的校园安全知识。人事处吴长吉副处长结合实际案例,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他表示,《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内容全面,要求严格,责任明确,对学校安全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学校及教育工作者也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

其余小组成员陈菲、周秋意、覃颖、高铭臻分别从关注教职工精神疾病方面、提高教职工救护意识方面、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方面、增强学生道路安全意识方面结合个人的见解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分享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学习活动,使大家明确了学校的教育管理责任与义务,对进一步提高我校安全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及今后的教育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与会人员均表示,今后要加强学习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维护学校秩序和稳定。